债务人失踪嘉兴清债公司怎么追回债务?
2017/2/7 21:28:13 点击:
债务人失踪嘉兴清债公司怎么追回债务?
债务人,与“债权人”相对,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(债权人)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。那么债务人失踪债权人该如何追回债务呢?
一、该债务人已被法院宣告失踪的
此时债权人应向该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清偿债务,如果财产代管人不清偿的,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财产代管人。
二、该债务人未被法院宣告失踪的
此时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起诉。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出现,法院则可以缺席判决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32、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、债务和其他费用,债权人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。
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,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。
三、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未被宣告失踪,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,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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